实验安全十不准-化学系

实验安全十不准

1. 不准未经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人员进行实验。

2. 不准带食物及穿过于裸露的衣服、高跟鞋或拖鞋进入实验室。

3. 不准在实验室内窜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等无秩序行为。

4. 不准进行未经老师和管理人员同意的、擅自改变步骤的实验项目。

5. 不准无人值守进行实验,一般不允许连续过夜进行实验。

6. 不准在实验操作台面上放置多余一瓶的试剂及实验台试剂架上放置超过本次实验用量 的试剂。

7. 不准在实验楼内吸烟、放置如纸箱等非实验用易燃品。

8. 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及长时间逗留实验室。

9. 不准未经允许擅自将试剂拿出实验室。

10. 不准随意倾倒实验“三废”品。

关闭